武大本函〔2015〕58号
各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和《关于开展武汉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字[2015]24号)的要求,学校将启动2015年度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工作组织
本次采集工作由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建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设在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统一组织安排。采集内容共计7大类,69张表格,详见《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
1.评建办公室按照数据库采集要求分解任务到具体部门,分为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详见《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表(武汉大学)》(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
2.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初审,发现问题应及时和协助部门沟通解决,同时将所负责表格完整的电子文档和纸版文档(签字盖章)提交给评建办公室。
3.协助部门将协助采集的数据表格电子文档及时提交给相应责任部门,并将协助采集的数据表格电子文档和纸版文档(签字盖章)提交给评建办公室备查。
二、采集填报方式、流程及要求
数据采集填报采取“线下Excel模板采集”和“数据库系统在线填报”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下Excel模板采集
各部门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表格Excel模板》(见附件3)进行数据采集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协助部门将协助采集的数据表格电子文档及时提交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将所负责表格完整的电子表格报送学校评建办公室进行审核。
2.数据库在线系统填报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各责任部门登陆“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http://udb.heec.edu.cn)完成数据的导入和填报。
3.数据校验
线上导入数据或在线填报数据后,在进行数据保存时,需要点击“校验”对填报数据进行校验。数据校验仅检验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检验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如果校验不通过,会有错误提示信息,修改后再校验直至通过后方可提交审核。
4.数据采集文稿规范
为了保证数据采集的统一性,学校制定了《武汉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文稿参考规范》(附件4),对数据表格命名方式、上传文件命名方式以及文稿基本格式进行统一要求。
三、采集时间安排
1.6月18日—9月30日。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采集数据,协助部门应及时将协助采集的数据表格电子文档提交给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将所负责表格完整的电子文档报送评建办公室进行汇总。
2.10月1日—10月15日。评建办公室将汇总数据报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各责任部门反馈。
3.10月16日—10月20日。各责任部门按照既定数据录入流程优先填报“基础数据表”,作为数据字典为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然后再填报基础数据表之外的表格。
4.10月21日—10月30日。各责任部门向评建办公室提交所负责表格最终完整的电子文档和纸版文档(录入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同时,各部门将协助采集的数据表格电子文档和纸版文档(签字盖章)提交给评建办公室备查。
5.10月31日—11月3日,评建办公室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数据库系统提交最终数据,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责任部门进行沟通。
四、其他事项
1.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是审核评估的必要内容之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库采集填报任务,指定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点完成采集填报任务。
2.各部门需认真采集填报和审核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最后提交的纸版文档与最终填报的电子文件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注意“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两类。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4年度的1月 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4年的9月1日至2015年的8月31日。
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5年9月30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8754559
邮箱:642261035@qq.com
附件: 1.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指南
2.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武汉大学)
3.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表格Excel模板
4.武汉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规范
武汉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本科生院(代章)
2015年6月10日